審核委員會

本公司已根據上市規則第3.21條及上市規則附錄十四企業管治常規守則第C3段所載規定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成立審核委員會,並訂明其書面職權範圍。審核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即梁家鈿先生(主席)、張華強博士先生及陳啟能先生 。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透過就本集團的財務申報程序、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系統的效率提供獨立意見,協助董事會監察審核程序以及履行董事會所指派的其他職務與職責。

職權範圍

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已根據上市規則附錄十四企業管治常規守則第B1段所載規定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成立薪酬委員會,並訂明其書面職權範圍。薪酬委員會由三名成員組成,即張華強博士(主席)、梁家鈿先生及陳啟能先生,其中二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i)就所有董事及高級管理層薪酬政策與架構以及就薪酬制定政策訂立正式且具透明度的程序向董事提供建議;(ii)釐定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特定薪酬福利的條款;(iii)根據董事不時決議的公司目標審閱及批准按表現釐定的薪酬;及(iv)根據購股權計劃,考慮及批准向合資格參與者授出購股權。

職權範圍

提名委員會

本公司已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成立提名委員會,並訂明其書面職權範圍。提名委員會由三名成員組成,即梁家鈿先生(主席)、潘兆龍先生及陳啟能先生,其中二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提名委員會主要負責就委任董事會成員向董事會提供推薦建議。

職權範圍

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

本公司由二零二一年二月十日成立提名委員會,並訂明其書面職權範圍。提名委員會由三名成員組成,即潘兆龍先生(主席)、蒋和云先生及張華強博士,其中一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主要負責:(i)檢討、制訂及採納本集團之環境、社會及管治(「環境、社會及管治」)願景、目標及策略,並就有關環境、社會及管治之事宜、策略及架構向董事會提供建議;(ii)審視企業環境、社會及管治之主要趨勢以及有關環境、社會及管治之風險及機遇以及(如適用)就此向董事會作出匯報;(iii)檢討及評估本集團層面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宜之相關架構是否足夠及有效,並檢討及監察本集團之環境、社會及管治政策及常規, 以確保符合法律及監管規定;及(iv)檢討年度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並就其批准向董事會提供建議。

職權範圍

董事名單及其角色及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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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修訂及重列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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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提名個別人士參選董事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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